搜索服务
关键字
范 围
类 别
时 间
   推荐服务
  法律法规纷繁复杂,有了专业律师的帮助,您必将对案件有更大的把握。本站将竭诚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纬思首页>> 劳动法高温费专题 >>  
市劳动保障局:气温超过35℃时中暑可算工伤
来源: 重庆晚报   更新时间: 2006年7月8日

   盛夏来临,一线职工高温作业该享受那些福利待遇?市劳动保障部门昨天明确表示: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及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都应获得。

最低工资不含高温补贴

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据了解,目前我市对高温补贴尚无硬标准,由企业自主操作。

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强调,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气温超过35℃中暑算工伤

据市劳动保障局人士介绍,目前,国家法定的十大类115种职业病都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气温超过35℃的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也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后,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如中暑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按照规定,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单位支付。如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企业承担。如果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试用期也享防暑降温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都应享有防暑降温费。但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将不享受该待遇。

同时,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 免责声明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2005 纬思劳动维权网 制作维护:风楚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