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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几项措施
  2006-11-24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点击数:

  一、制订了《陕西省全国统一鉴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本次统考中首次试行。

  二、制订了《陕西省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并在本次统考综合评审和论文答辩中试行。

  三、统一制作《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注意事项》、《全国统一鉴定违纪舞弊人员暂行办法》告示牌48块,免费配发给每个考点。

  四、进一步加大统考督导力度,省中心组织全厅十多个处室及其他机构负责认真且有一定督考经验的人员60多人,赴全省各考点进行巡查督导,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9人。

  五、首次由巡查督导人员向全省各地市考点押送试卷,要求考试前1小时内,把试卷移交给考点,保证试卷绝对安全。

  六、制定了分卷零差错强硬措施,奖惩兑现,责任到人。采取分组分封试卷的做法,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小组,最后全面复查,保证试卷分封不出差错。

  七、印制了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宣传彩页15万份,分发给全省各报名点和考点,加大宣传力度。

  八、投入20万元,正在筹建统考远程监控室,设计方案已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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