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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职业资格证书实行贴花制度
  2007-6-12 14:23:23   扬州劳动保障网   点击数:

  为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扬州市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行全省职业资格证书贴花制度的通知》(苏劳社鉴[2007]9号)要求,从2007年5月1日起,凡扬州市印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全部实行贴花管理。

  职业资格证书贴花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并按年免费发放,贴花粘贴位置为持证人照片右上角。今后,凡未贴花的职业资格证书,一律视为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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