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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全力做好农村劳力技能就业工作
  2007-5-11 14:29:32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点击数:

  商洛市在农村劳动力培训中加强制度建设,2004年就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技能就业计划实施以后,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技能就业计划的完成。

  2006年,商洛市在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工作中,坚持统筹城乡就业,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全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广泛调动农村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工作的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是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夯实目标责任。商洛市在2004年就制定出台了《商洛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规范和加强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工作。2006年,劳动保障部技能技能计划实施以后,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要求和就业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商洛市又及时制定出台了《商洛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方案》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等文件,分解下达了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目标任务,逐步形成了就业导向、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为了确保培训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并与财政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就业再就业资金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农村劳动力享受免费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补贴标准、补贴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培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技能培训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培训机构,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确定定点机构,建立技能就业培训基地。他们对全市42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规模、教学设施、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就业安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和评估,从中认定了20所条件较好的职业培训机构为该市第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其中8所上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同时,注重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培训机构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师资和实训基地建设,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更好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目前全市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率平均达到95%以上,经鉴定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90%以上,稳定就业率达到92%以上。

  三是统筹安排部署,增强培训实效。按照"统一协调,分口实施,综合管理"的原则,与教育、农业以及扶贫等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努力构建多元化培训工作新机制。根据市场需求,面向广大农村劳动者,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重点突出"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强化技术技能训练,切实增强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006年全市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3148人,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373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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