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云南省委获悉,由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即日起实施,云南省新一轮高技能人才培养“415”计划正式启动。按照计划,今年将培养高技能人才4万人(技师4000人)。此外,对高技能人才可实行股权激励。
高技能人才短缺成瓶颈
据悉,云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还存在着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高技能人才的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短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等不健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在全省250多万技能劳动者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很小,高技能人才短缺现象尤为突出,已成为制约该省实现“工业强省”战略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将建20个人才培训基地
按照重点突出、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托大型骨干企业、技师学院等单位,在目前3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到2010年力争建成20个示范性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昆明、玉溪、曲靖、红河、楚雄、大理等有条件的城市,应优先建立1至2个有一定规划、水平较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公共实训基地;重点建设2至3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技师学院;组建云南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暨云南省技师学院。
实行高技能人才股权激励
省属大、中型企业要面向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通过设立“首席技师”职位和技师工作室等方式,明确相应待遇。同时,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探索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对被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主力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应待遇,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照大专生享受相应待遇。允许职业院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此外,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激励,有条件的企业要在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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