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要求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将60%以上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技能员工的培训鉴定。今后,湖南省企业员工培训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湖南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指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的监督,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可统一组织培训鉴定,培训鉴定费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的统筹中列支。以往常常出现企业培训员工,由员工出培训费的情况将有望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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