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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强推民工月薪制 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支付 
  2005-11-8     点击数:

  为了保障建筑业民工的利益,南京将在建筑行业强制推行民工月薪制,这是记者日前从南京市劳动部门了解到的信息。
 
  劳动部门的有关人士认为,在建筑行业推行民工月薪制,作为一种尝试,将有效地缓解民工薪水发放的难题,而这个工作将是劳动部门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据介绍,由于建筑领域民工流动性大,民工月薪制的一个重要宗旨是,要求各建筑企业必须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由项目部、包工头和民工签合同。

  与此相配套的是,将推行一种新工资表,分别列出应发、实发、未发工资三部分,民工要签字认可,以这种硬手段来推行月薪制。据了解,民工月薪制有细则,要求建筑业企业每月至少一次支付民工工资,而且工资必须以货币支付,不得以饭票等实物抵充;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南京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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