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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调整待遇为参保人员减负
  2005-11-14     点击数:

  近日,江苏省洪泽县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作出调整。调整内容包括:扩大门诊特定病种的范围,门诊特定病种自原来的22种增加到25种,增加了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消化性溃疡、腰(颈)椎病3个病种;将乙类药品、特殊检查、治疗的预先自付比例从15%降至10%;手术及抢救病人经审批使用白蛋白者预先自付30%后按规定报销;住院前3天内在门诊发生的与住院疾病相关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一并处理等。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参保病人医药费综合报销比例将提高到75%以上,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受到参保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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