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开始,凡到柳州市建委申请成立物业管理企业、房开公司,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监理、施工企业,以及办理资质转正、升级、年检的单位,均需向建委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证明,证明自己已经到劳动部门为职工、合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否则,建委将不予审批。建委此举,是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避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据柳州市建委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有不少物业公司、房开公司的人员到建委投诉,称所在公司不按劳动合同办事。签定合同时,明明说好公司帮职工购买各项社会保险,但正式聘用后,却迟迟得不到落实。位于柳州市旧机场的某小区物业公司,曾于去年4月招聘物业管理人员,三江侗族自治县来柳的黄某等人前来应聘,并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了物业公司要为应聘人员购买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等项社会保险,但一年多过去了,物业公司却没有帮他们购买。黄某等人多次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反映,但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推委。不久前,黄某等人到建委投诉,希望建委能为他们主持公道。
建委接到投诉后,对此召开专题会议。经调查得知,这种现象在物管企业、房开企业、建筑企业中普遍存在,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此,建委和劳动部门充分沟通后,出台了新的把关政策,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