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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欠薪者不接电话 直接按逃债追究责任
  2005-12-12     点击数:

  从即日起,河南省内分包单位欠薪的,总包企业也将承担责任;故意不接电话的赖账者将直接按逃避债务追究责任——这是河南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种花样出台的最新举措。

  按照河南省清欠办下发的紧急通知,总承包企业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工资支付负全面责任,其法人代表负总责,并监督分包企业依法支付工资,承担因违法分包引发的清偿连带责任。分包企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能解决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支付;总包单位不能支付的,由建设单位先行支付,建筑企业必须准备好应急资金。对经督办不予解决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将限制其进入市场,并暂扣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想看更多精彩资讯,点这里对全省各级建设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拖欠工资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案件处理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对不及时解决欠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此外,竣工和在建项目有欠薪的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每天24小时要保证通讯畅通,否则直接按逃避债务追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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