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5岁的高老太家住兰州市城关区,1951年与丈夫张某结婚后,长时间没有生育子女,二人于1961年协议离婚。1974年,高老太的前夫张某从平凉收养了一个名叫张易(化名)的儿子,并将张易的户口迁至自己的户口簿上,二人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1980年,高老太与张某复婚,二人将张易从平凉接回兰州读书。两位老人将张易抚养成人,并出钱给他成了家。
2002年,丈夫张某去世,养子张易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老太不管不问,高老太多次要求其尽赡养义务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高老太将张易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2002年1月至今的赡养费13200元,并要求今后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支付医疗费15000元等。
张易认为,他与高老太无任何关系,请求法院驳回高老太对他的诉讼请求。
2005年8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理后宣判,由张易每月支付100元给养母。张易不服,遂上诉到兰州市中院。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免责声明 | ||
| ①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② 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③ 本站文章作者未注明“纬思劳动维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者”,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纬思劳动维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 ||
|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
|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