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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下岗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以由有关部门代交
  2005-12-15     点击数:

  女儿上学,丈夫下岗,自己长期有病待业在家,几年来,李女士一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昨天,她欣喜地告诉记者,现在她再也不用为沉重的医疗费发愁了,因为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她代交了有关医疗保险。据了解,为了减轻下岗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因为生病而产生的沉重医疗负担,从10月1日起,呼市地区正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住院统筹保险时,本人不再交纳保险费,该费用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按照4.5%的交费比例统一代为交纳。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住院统筹保险后,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交纳与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相同期限的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不足1年的按照1年代交,不足2年的按照2年代交。同时,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停发。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交费用的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因病住院可以按照《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住院统筹保险实施办法》享受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以上失业人员不包括已经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期未满已经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以及农牧民合同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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