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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被征地人员下月起可领养老金
  2005-12-19     点击数:

  近日,家住海沧区海沧镇石塘村的黄爱治填了《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后,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从下个月开始,她每个月就可以领到540多元的养老金。

  从本月10日开始,海沧正式实施《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被征地人员只要交纳一定金额的参保金,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领到“退休金”了。为了鼓励被征地人员积极参保,区政府对参保对象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凡在2006年6月30日(含)之前参保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2000元补贴;2006年7月1日(含)之后参保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0元补贴。此外,区财政还一次性给低保对象增加3000元补贴,也就是说,他们最高可拿到15000元的补贴。

  此次海沧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有15000名左右,截至目前共有2700多人参保,海沧区财政已预先储备5000万元作为财政补贴专用。这次养老保险受到普遍欢迎,一位九旬老人也积极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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