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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社区工作者开始领统一工资
  2005-12-28     点击数:

  记者昨日从集美区获悉,为了把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与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机结合起来,从2006年1月1日起,集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两委任职期间,将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

  据介绍,集美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经费分别纳入区、街道财政预算。工资由将3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基本工资每人每月800元,岗位工资分3个档次,书记、主任每人每月60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400元,委员每人每月300元。奖金标准按照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每年发放一次,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档次,优秀者每人奖金4000元,合格者奖金2500元,不合格者不发给奖金并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比例不超过该街道全体社区两委成员总数的12%。同时,社区两委员成员交叉任职的按照“兼职不兼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工资奖金,承担征地拆迁任务的城市社区,可按村两委成员征地拆迁专项奖金管理办法发放专项奖金。

  此外,集美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受聘为社区工作者期间,还可获得建立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社区工作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优待福利。未被聘上社区工作者或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的社区两委成员离任时,按其任职年限,一次性发放退职金,退职金标准按任职1年发放1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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