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职业培训>>正文

宝泉岭职工家属也有医疗保险
  2006-1-1     点击数:

  隆冬时节,瑞雪飘飘,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服务大厅里却人声鼎沸,格外热闹。前来这里咨询医保政策和办理参保手续的人络绎不绝,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人们纷纷谈论着:“这回好了,咱们家属有病、住院费也可以报销了。”

  近年来,宝泉岭分局相继实施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职工的参保率达到了100%,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保障。为了照顾弱势群体,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保障家属的基本医疗需求,宝泉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从今年初就开始进行谋划,经过精心测算、反复论证,近日出台了家属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并将于明年2月1日开始执行。

  宝泉岭家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法规定:凡在宝泉岭分局同时参加养老、医疗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在职、离退休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均可参保。缴费标准分两个档次,即每人每年100元或200元,由家属自愿选择。此外,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给予特殊照顾,缴费标准下调10%。参保后可以按比例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每年缴纳100元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在农场医院为50%,在分局中心医院和农垦二院为45%,分局以外住院为40%。当年缴纳200元医疗保险费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

  宝泉岭分局的医疗保险制度,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不懈努力下,己经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目前“五项保险”覆盖面占当地总人口的50%,正向着统筹区内人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迈进。

相关新闻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