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湖北专区>>维权ABC>>维权常识>>正文

员工干满10年不能随便解雇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7-11-14 13:52:35   北国网  点击数:

  只要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由劳动者说了算。这是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又一亮点,此规定将防止企业辞退老员工。

  【今日案例】 工作八年担心“工龄归零”

  陈博毕业后就在目前公司工作,以前都是两年一签,到期就会续签,今年底就满八年了,最近网上都在报道《劳动合同法》施行前部分老员工遭遇“工龄归零”的事,陈博有点担心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且同事们都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解成“铁饭碗”,不知道这样理解对吗?

  【适用条款】 工作满十年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专家解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

  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李文华说,首先,非常理解陈博现在的这种担心,退一步讲,如果真的发生了,大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也可以请工会部门介入。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越来越多的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也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为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企业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无正当理由外,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需要澄清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铁饭碗”、“终身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