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涉嫌违法用工,侵犯劳动者权益,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快餐的“劳工门”事件正愈演愈烈。目前,全国多地总工会和劳动部门均表示对洋快餐用工情况展开调查,本市总工会也已表态:如查实洋快餐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将及时纠正处理。
然而,就在这风头浪尖,麦当劳等洋快餐依然坚持:学生勤工俭学并不属于劳动法约束范围,也就不适用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薪酬标准。
学生勤工俭学究竟受不受劳动法保护?不仅关乎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快餐是否有错,关乎在洋快餐里打工的大学生,更关乎众多勤工俭学学子的权益。为此,笔者昨天采访了沪上知名劳动法专家。专家表示,学生勤工俭学确有法律保护盲区,应尽快立规保护学子勤工俭学权益。
勤工俭学算不算“劳动就业”?
从被爆工资水平远远低于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到被质疑在用工方面涉嫌违反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全国总工会据此表示将对广州地区的肯德基、麦当劳进行深入调查;与此同时,本市相关部门日前也表示,将与劳动部门沟通协调,对两家企业展开检查——连日来,因涉嫌在广东违法用工,两家跨国餐饮巨头企业肯得基、麦当劳纷纷陷入了“劳工门”事件。
然而,面对有关部门的调查和众多媒体的质疑,肯德基所属的百胜餐饮集团广东市场部却以“兼职工既不属于全日制用工也不属于非全日制度用工”为由,坚持认为其所聘的计时工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内,因此其工资水平也就不该受非全日制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制约;无独有偶,麦当劳方面也表态称“根据劳动部门条款解释,学生勤工俭学不属于劳动就业”。
而调查显示,仅在广州、深圳、东莞等数十家麦当劳、肯德基餐厅员工中,兼职员工大约占了餐厅全部员工的80%,其中大部分是大中院校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那么,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兼职员工”究竟受不受《劳动法》保护?勤工俭学又究竟属不属于劳动就业呢?
专家认为:勤工俭学不属“劳动就业”
“勤工俭学并不属于劳动就业”——如果肯德基、麦当劳的这一说法成立,影响到的,可能并不仅仅是在这两个洋快餐店打工的学生们:笔者昨天调查沪上多所大学在校学生后发现,几乎一半受访者都曾经或正在经历“勤工俭学”,而如果不属于“劳动就业”,那么他们是不是也就同样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带着这样的问题,笔者先联系了全国劳动法协会副会长董保华,“在校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确不视为就业。”董保华表示,根据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309号文对《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解释,学生“勤工俭学”时,由于与企业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包括签订劳动合同、获得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应内容和权益,其应该无法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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