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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间合同届满应自动延续
  2007-9-20 10:14:53   三峡都市报  点击数:



  ◆◆相关法规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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