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硬招治理工资拖欠
欠薪企业将被强制缴存保证金
欠薪1个月以上的企业,将被强制缴纳工资保证金。23日,武汉市劳动保障工作会上,副市长孙亚表示,武汉将在年内推广工资保证金制度。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文,要求在建筑、交通、水利、铁路等建设领域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将保证金制度扩大到有欠薪记录的企业。对有1个月以上欠薪记录的企业,必须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缴存1个月工资的工资保证金。
据介绍,工资保证金将实行专户管理,一旦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可从保证金中垫付。对连续2年未发生欠薪行为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其缴纳的工资保证金本息全额退还。
据了解,2003年起我省在建筑业开始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2006年又推广到交通、水利、铁路等行业,施工企业要开工,必须先按中标合同价格的0.1%-0.2%支付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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