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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解答养老金上调五大疑问
  2007-12-31 17:13:50   楚天都市报  点击数:

  湖北省从元月一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详见昨日本报报道)的消息,昨成街谈巷议新热点,当天有200多位市民致电本报咨询。记者昨日请省劳动保障厅人士对比较集中的五个问题作了解答。

  工龄不完全等于缴费年限

  问:上调方案中的退休职工“缴费年限”如何认定?可以说就是指工龄吗?

  答:工龄不完全等同于缴费年限。此次上调,缴费年限的认定以本人退休审批时确认的缴费年限为准。

  鄂劳社文 [2006]169号文件中对缴费年限有明确规定: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指参保人员在建立个人账户之后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城镇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为本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对累计缴费时间不足1年的部分,计算到月。

  “原工商业者”如何认定

  问:这次调整方案中有“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20元”的规定,请问“原工商业者”是指哪一部分群体?是不是原来从工厂里面出来经商的人?

  答:“原工商业者”的身份,在2002年贯彻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时,已经由各级统战部门或工商联,会同劳动保障部门作了认定。目前我省有1万余名“原工商业者”。

  原工商业者是指建国以后,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及其企业参加了公私合营。进入新时期,我国大陆范围内的民族资产阶级已经不复存在,其成员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这部分原先身份为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现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人员,即是原工商业者。

   每个退休职工都上调100元吗

  问:省政府称此次上调“人均每月养老金增加100元”,每个人都能上调100元吗?

  答:人均上调100元不等于普遍调整100元。根据国家规定,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与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年龄等条件挂钩,例如对高龄老人就有所倾斜,而且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等四类人员也给予了适当的倾斜。所以每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不完全相同,有的人上调高于100元,有的人会不足100元。退职人员是不是只有普调部分?

  问:我是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有27年,请问这次除了普调部分还有没有其他的上调部分?

  答:2007年底前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除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外,也享受按照缴费年限拟定的上调条款。按您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1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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