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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07-11-8 10:28:55   湖北日报  点击数:

  武汉市7日宣布,日前出台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统一了全市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实现同城同待遇。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过去,城区与远城区执行不同的缴费基数,其中6个远城区的缴费基数均不相同。此次调整后,全市的缴费基数统一为企业或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数统一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在缴费比例方面,此前国有、股份制企业的缴费比例较高,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缴费比例略低。调整后,企业和单位为职工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这项调整为国有、股份制企业减轻了负担,每年将少上缴近亿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基金,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

  此外,从2006年1月1日起,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目前,武汉市约有200万人参加养老保险,其中退休人员近70万人。武汉市将以此次调整为契机,做好市级统筹相关工作,为参加省级统筹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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