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社保福利>>正文

北海:医保人员待遇提高9%
  2008-1-5 11:46:46   北海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

  从北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积极利用政策为群众谋福利,从2007年起提高医保人员待遇,提高幅度达9%,给广大参加医保的群众带来了实惠。

  据了解,市社保局根据“北海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亿多元,并且每年收大于支”的实际,立足“兼顾全体参保人员利益、重点减轻住院人员负担”的原则,通过充分地论证和预测后,制定了参保人员待遇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从2007年起提高医保人员待遇,提高幅度达9%。由此增加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降低乙类药品个人负担比例和减少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等,切实降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调整后,2007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额人均增加52/年,住院病人初次住院起付金额减少268.80元/人次,乙类药品的个人负担比例减少10%,三项待遇全市合计减少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约381万元,让广大参保人员得到更多参加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实惠。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