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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率先试点实行小额工伤事故可以“属地认定”
  2007-9-18 20:10:30   萧山网—萧山日报   点击数:

  14日,杭州月明花边有限公司的高惠娟来到河庄镇劳动保障管理站,给公司一名职工办理工伤登记备案和认定申请。而在半个月前,她需要赶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事项。

  为了更好地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我区对小额工伤事故的受理及认定工作实行委托认定办法,进行“属地认定”。从今年9月1日起,先行在河庄镇、衙前镇、临浦镇、开发区开展试点。据了解,实行小额工伤事故认定权限下放的做法,在杭州市各县(市、区)尚属第一家。

  方便了企业办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无论事故大小,用人单位都要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让一些企业在办理时感到比较麻烦。

  浙江百合化工集团的凌建凤说:“以前,办理工伤认定及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办事流程,要去劳动保障部门来回跑上四五趟。特别是对于一些小的工伤事故,由于申报的工伤医疗费用不多,但程序不少,感觉有点麻烦。”

  小额工伤事故认定权限下放后,企业办事方便多了。杭州月明花边有限公司高惠娟说:“9月6日,我们公司一名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被机器压伤右手食指。由于工伤医疗费用不多,我就在镇劳动保障站办理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手续。现在,我只要拿着工伤认定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去一次区劳动保障局,就可以报销工伤医疗费了。这大大地方便了我们企业办事。”

  提高了工作效率

  随着工伤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全面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到今年8月底,全区累计参加工伤保险的总参保人员达31.9万人。

  “在这么大的一个参保人群中,出现工伤事故都由区劳动保障局来认定的话,这个工作量可想而知。如果不采取工伤事故委托认定办法,将严重影响工伤认定的工作效率,而且还将损害到企业和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区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种背景下,下放部分工伤事故认定的权限到镇街是一种趋势。

  以河庄镇为例,试点工作开始半个月来,已经认定了12起小额工伤事故。

  明确了认定范围

  目前,我区在试点的四个单位中,可受理的工伤事故认定范围为:凡参加我区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只需门诊治疗(含三天内出院的留观治疗),且工伤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人员(不包括因机动车辆事故发生伤害的情形),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办理工伤事故的受理及委托认定工作。

  据介绍,随着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对小额工伤事故的认定工作将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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