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社保福利>>正文

云南:住房公积金将覆盖所有单位
  2007-8-30 16:15:55   彩龙中国  点击数:

  “住房公积金已覆盖实际缴存职工的1/4,约34万余户家庭享受到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服务。”在昨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上,省建设厅副厅长陈锡诚踌躇满志,对住房公积金未来的发展前景十分看好。会议要求各级管理部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完善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为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提供切实保障。

  34万余户享受公积金

  据陈锡诚介绍,截至今年7月,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334.4亿元,归集余额为222.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7.8%和23.9%;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176.1亿元,个人贷款余额102.1亿元,同比增长42.2%和45.4%;存贷比稳步提高至45.8%,同比增长15.4%,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绝大部分州市使用率超过50%,保山、普洱等地甚至超过90%。

  个人贷款逾期率首次降至0.39%,风险控制作用明显,公积金资产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累计为实际缴存职工总数的1/4、约34万余户家庭提供了个人住房贷款;增值收益用于补贴廉租房资金累计3792.22万元,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全部到位,全省16个州市都成立了管委会或管理中心,对大额资金运作及老百姓关注的归集、贷款和支取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和集体决策;管理制度得到健全,明确了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管理。

  公积金将覆盖所有单位

  针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还较低等问题,陈锡诚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变被动处罚企业为职工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以维护自身权益的良性氛围;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广到所有的企事业单位。

  会议要求,要保证乡镇财政供给单位不再发生欠配情况,对外资、合资及民营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要催建催缴,做到应建尽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同时,与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把住房公积金缴存纳入工商年检和劳动执法年检,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开户、不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基数不应超过职工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2%,非财政供给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5%,高出12%的部分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严格个人贷款最高限额,额度由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地职工收入和房价水平,按照满足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原则确定。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