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社保福利>>正文

国务院将制定办法 农民工要实现“老有所养”
  2007-7-26 14:39:09   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他们干着城市中又脏又累的活,却时常游离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过,这样的尴尬不会持续太长时间,困扰一亿多农民工“老有所养”的问题即将破解。

    前不久在长沙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透露,国务院今年已将制定跨区域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列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已经研究拟定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中国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农民工群体,在这个新政策批准实施后,返乡养老将得到制度保障。同时,这也将大大促进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参保现状:农民工普遍选择“退保”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泛珠三角区域内的粤、湘、黔、川、闽、桂、云、赣、琼等南方九省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达6000多万人,其中跨省流动就业超过3500万人,接近全国跨省务工人员总数的一半。2006年,南方九省区创造的劳务收入超过2200亿元。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对于流动频繁的农民工这个群体,存在制度缺陷和不合理性。

    按照现行的社保政策规定,农民工在不同的社会保险统筹地区流动时,只有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被转移,而额度最大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并不随同转移。

    社保研究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养老金支付的责任和负担转嫁,转入地的社保部门普遍不愿接纳流动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当前,多数地区实行的是“市县级统筹+省级调剂金”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还并未实行全国统筹。一些省份甚至规定,参保农民工需要在一个地方累计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费用15年以上,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

    目前,泛珠三角区域一些省份的农民工参保率低得可怜,还不到15%。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何文江说,中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务工人员缺乏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即使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由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顺畅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大量“退保”现象的发生,使农民工成为城市社保的“提款机”,损害了他们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