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社保福利>>正文

安徽黄山市直提高医保救助标准
  2007-5-15 14:54:08   黄山市劳动保障局专报信息   点击数:

  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日前,黄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将市本级参保人员年度医疗救助金标准从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增幅达20%。通过调整,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报销金额已达15万元。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