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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谈养老保险改革
  2007-4-5 14:24:30   北京日报   点击数: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这项改革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笔者就读者普遍关心的涉及自身利益的养老保险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已做调整 下限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笔者:北京市原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施很多年了,这次为什么要进行改革呢?

  负责人:这次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精神,改革完善北京市的养老保险政策。最主要的改革是按照国家规定,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了改革。统一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

  还有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北京市的保险缴费下限从过去的最低工资调整到本市平均职工工资的60%。同时,为了使政策前后衔接,在缴费下限的调整上,我们制定了用5年时间逐步过渡的办法来缓解企业和职工缴费的压力。

  农民工养老保险已经启动 正在积极研究改革方案

  笔者:对于本市大量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政府有没有新的考虑呢?他们的养老保险有没有具体的改革方案?

  负责人:关于农民工参加保险,目前从国家大政方针的层面来看,农民工要优先参加大病和工伤保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参加基本的养老保险。北京市有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文件依然存在,并没有废止。据我们了解,现在国家正在积极地制定这方面的政策,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外省市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如何实现低缴费、广覆盖、可转移的办法。这次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农民工参加保险的问题也比较多。下一步,我们也要根据国家的新政策对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完善,跟上国家的改革步伐。

  新规定计发养老金后市民待遇不降反有所提高

  笔者: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后,北京市民的待遇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

  负责人:从我们前期测算分析看,养老金的水平由新办法计算比老的办法是有所提高的,绝大多数的本市市民都是受益的。但是任何一项政策出台都不能排除一部分或者是少部分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些问题我们在前期进行政策准备的时候都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在新老办法衔接的5年过渡期之内,当两种办法进行比较的时候,就采取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于养老保险费增长幅度过高的,采取了限制的办法。同时,保持现在的养老保险水平相对稳定。

  企业和个人负担有所增加 北京的收入水平可以承受

  笔者:新的养老保险政策使得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都增加了,那么,一些企业会不会因此而减少用工,从而减少了就业岗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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