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颁布4年来,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了71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农民工参保的人数为1.2万多人。
海南省正在实施的三年“平安计划”,希望在2008年内把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那么是什么阻碍了外来务工人员参保,计划目标又能否实现呢?
三大原因影响农民工参保
要问海南省的农民工共有多少,还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的数字。据劳动部门人士认为约有40万人。截至2006年底,海南省有统计的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人数是1.2万多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参保时并未特别标记农民工等原因,该省农民工参保的实际数字应大于上述统计数字。
自2006年起,海南省重点实施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2006年重点是农民工较集中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企业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到2006年底,这些行业的农民工共计约1万人全部加入了工伤保险。
据劳动保障部门分析,农民工参保难的原因,一是用人单位缺乏劳工权益和法律意识,为了降低成本,不给农民工参保或少报人数;二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不强,很少主动要求企业为自己办保险,另外,由于劳动力过剩,农民工找工作难,也不敢要求用人单位办保险;三是缺乏强制手段,直接影响了农民工参保待遇的落实。由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流动性较大,没有强制措施保证参保。
明年基本覆盖高风险企业
省人劳厅社保二处负责人说:“2007年重点突破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年底前半数以上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这是海南省实施的‘平安计划’今年的目标。”
海南省计划到2008年底,将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那么实现这个目标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从政策上来看,海南省对于农民工参保早已实行了全面覆盖,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全省所有从业人员都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包括农民工。《办法》还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支付费用。不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应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海南省还规定:农民工可以不以参加养老保险为前提、先行参加工伤保险, 享受与城镇户籍职工工伤申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方面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方式,进一步方便了民工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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