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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实现就业劳务工医疗保险全覆盖
  2007-3-29 14:22:42   广州日报网络版   点击数:

  深圳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昨天结束 深圳市长许宗衡昨就民生和深圳发展回答记者提问——

  3月25日中午,深圳市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记者招待会,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就民生热点和深圳市发展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会上许宗衡透露,政府将通过一两年的努力,实现深圳就业劳务工医疗保险全覆盖。
  劳务工医保和户籍人口一样

  “劳务工的医保标准将和户籍人口没有差别,每月交纳4元的医保,就可以在全市600家医疗机构享受服务,还可享受每人最高的33万元的保险赔偿。”许宗衡在会上强调,“政府将通过一两年的努力,实现深圳就业劳务工医疗保险全覆盖。”

  在记者招待会上,许宗衡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体劳务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许宗衡说,深圳建立了完善的地方法规和制度,使外来劳务工和户籍人口有同等的就业权利,不会受到歧视。同时,深圳构建起的劳务工社会保障体系,和户籍人口是一样的,是同一缴费标准,同样享受改革给深圳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深圳市最近制定的“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首次将劳务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长率、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长率、职工在职培训小时数等有关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净福利指标纳入指标体系。

  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

  从劳动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深圳努力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除了建立了劳务工医疗保险外,还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把农民工也纳入工伤保险这张“安全网”中。
  目前,深圳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已覆盖到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部职工或雇工。

  2006年,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1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587万,占总参保人数的82%,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成为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

  深圳实施国内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

  另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去年6月1日,深圳开始实施《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是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截至2006年底,全市参保外来劳务工人数达到343万人。

  《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每月企业交8元,员工个人交4元,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其中,劳务工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率为79%,可报销的药品目录有12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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