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目前,宁夏已初步完成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支付标准目录》、《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医用耗材支付目录》(预审草案)的编制方案。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两个目录”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必须是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的范围,并符合宁夏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的诊疗项目;必须是临床诊疗安全有效、费用适宜并符合保障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诊疗项目;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和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并已开展的诊疗服务项目。
两个目录共采集各类数据信息近15万条,依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宁夏的实际情况,列入两个目录预审草案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2708项,列入不予支付项目1258项,列入准予支付的一次性医用耗材68项,列入不予支付的一次性耗材13项。同时,建议列入生育保险的项目46项,儿科类的诊疗服务项目5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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