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获悉,2007医疗年度(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标准近日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标准均为77000元。这是省城首次公布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据了解,新的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比2006支付标准增加了10000元。
本次公布的200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门诊规定病种400元。
这次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标准是依据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而确定的。据悉,截至今年2月,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达85万人,农民工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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