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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养老金7月起上调百元
  2007-3-27 15:40:10   南京晨报  点击数:

        今年江苏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正在进行,预计调整平均水平为100元左右,新的养老保险待遇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调整养老金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并在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加大对相关群体的倾斜力度,重点照顾具有中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以及低收入群体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仍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省统一的标准,即每人每月固定增加的部分,另一部分是每人每月再按照各地实际经济情况调整的部分,按照缴费年限不满15年、15年-19年、20年-24年、25年-29年、30年-34年、35年以上,分为6档。根据养老金平均增长水平的测算公式,平均养老金增幅=上年度平均养老金(即960元)×全省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即13.32%)×70%,为90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个缴费年龄段相对应的养老金调整标准已经测算出来,不过仍旧是一个基准数,省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能会做适当的微调,预计今年平均增长水平在100元左右。

  另外,江苏省养老保险计发新办法已经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一旦新计发办法通过,全省将实行养老金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的计发办法,使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当地工资标准更加紧密挂钩。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由缴费满15年发给20%改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计发基数由职工平均工资改为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指数化平均工资两者的平均值。改革过去按职工平均余命10年的计发办法,改为按实际退休年龄计发。也就是说,缴费时间越长,退休越晚,拿到的退休工资越多。同时逐步建立省级养老保险统筹,在较大范围内实现基金调剂,分散风险,确保职工在省内跨地区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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