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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部分人群中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2007-3-27 15:37:54   宁夏日报   点击数:

  自2006年起,宁夏开始在农村部分群众中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全区7个市县1500多名村干部和9000多名失地农民被纳入首期试点范围。银川、贺兰、永宁、灵武、盐池、平罗、中卫7个市县进行试点。试点采取地方补助、个人缴纳相结合的办法,共筹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金9000多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统筹金209万元,将9000多名失地农民、1565名村干部纳入养老统筹范围。通过测算,这些人退休后每人每月可获得300元养老金。今年,自治区社保部门统一规划社保经办机构,将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划归社保部门,统一管理。同时决定,在全区每个县选择经济条件好的乡镇、收入好的农民,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全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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