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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新规
  2007-3-19 13:38:52   中国宁波网   点击数:

  为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宁波市结合实际对《宁波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甬政〔1995〕22号)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市人事局将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意见》主要对流动人员养老保险管理、受到刑事处罚人员养老保险管理、非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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