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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体户养老保险办理变更手续
  2007-3-16 16:44:32   中国社会保障网   点击数:

  据悉,北京市今年起将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今年起调整为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分别按照20%和2%的比例缴纳。3月14日起至4月15日,上述人员须到市职介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负责人表示,由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国水平,可按“职工平均工资”或“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缴费确有困难者还可放宽至五年内逐步调整到位,但均须本人作出书面申请。有关负责人提醒,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者只有今年一年可享受该过渡政策,“也就是说,您必须得赶上这拨儿。而且明年必须按45%缴纳,今后也不能为以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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