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传出消息,石市居民在参加居民基本医保时如果居住地附近没有一级医院,可以选择一家二级医院作为首诊定点医院。
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解释,居民基本医保实行的是首诊定点制度。首诊是指参保居民第一次住院时,要选择一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的首诊定点单位,确定后一年不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病人需转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应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方可转院。但确因定点医疗机构布局所限,附近没有一级医疗机构的,居民可就近选择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首诊定点二级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定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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