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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非农居民可获农保补贴
  2007-12-17 13:07:26   烟台晚报  点击数:

  从烟台芝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区日前出台2008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据介绍,新型农保制度比原制度更具优越性。新制度的核心是政府补贴,增加了居民投保额,提高了居民保障水平;建立了最低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调整机制;同时将没有参加城保的20至59周岁的非农业居民纳入保障范围,扩大了参保居民的范围。

  新的暂行办法规定,年龄在20-59周岁的农村居民和没有参加城镇保险的非农村居民,且达到最低缴费标准的投保人员,均属于今年新型农保的补贴范围。农保基金按照个人、集体、政府三方负担的原则筹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适当补贴。集体经济较好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出台补贴办法。

  具体年度缴费的补贴标准为:20-59周岁的参保人员年缴费额达到400元,财政补贴40元;30-59周岁的参保人员年缴费额达到600元,财政补贴60元;40-59周岁的参保人员年缴费额达到800元,财政补贴120元;50-59周岁的参保人员年缴费额达到1000元,财政补贴200元;年缴费额低于400元的不享受财政补贴。大额缴费的补贴标准为:一次性缴费不低于12000元的,财政按照缴费额的百分之十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高于4000元。以上两部分可合并交纳,但财政总补贴额不高于4000元。

  市民欲了解新型农保暂行办法详情,可以咨询芝罘区农保处,电话:区号-6217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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