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专区>>社保福利>>正文

广西提高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平均增幅16%
  2007-12-14 14:31:04   新华网广西频道  点击数: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本月起广西将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基数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月发放标准平均增幅16%。

  据介绍,此次调整,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公布的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本次调整后,最低发放标准为280元/月,发放对象是缴费年限在1-15年之间,最低工资400元的失业人群;最高发放标准为574元/月,发放对象是缴费年限在44年以上,最低工资580元的失业人群。根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同以及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不同,广西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提高了38元-79元,平均增幅达16%。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2000年以来广西第5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充分考虑了当前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随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提高,失业人员享受的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也将随之提高,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及促进其再就业。

  

本站服务
劳动人事管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
标准顾问服务
高级顾问服务
邮件咨询
电话咨询
纬思首页
关于纬思 | 律师团队|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我们的服务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6 Www.Wise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纬思劳动维权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