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消息,今年起至2008年12月31日,杭州对家政服务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实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政策规定的家政服务企业指的是:在杭州市区依法设立、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的家政服务企业(主要从事清洁、搬家、护理、家庭保健、家教、社区园艺、旧货收购、保姆、少儿接送等服务)。凡如实申报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比例占全部职工30%(含)以上的,经审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家政服务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100%核定。这项政策的申请由市家政协会负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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