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肥市政府同意,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昨天下文,从今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金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区每人每月为364元、肥东县273元、肥西县273元、长丰县254元;市区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为255元、肥东县192元、肥西县192元、长丰县178元。
合肥市为何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对此,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该市再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410元调整为520元,增加了110元,由于失业保险金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因此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待遇和失业人员患病就医享受的补助也将随之调整,失业人员每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将比以前增加。(记者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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