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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外来务工人员可参加医疗保险
  2007-10-8 12:51:48   中国金融网  点击数:

  “上年医保70元,下年病时不用愁”。从10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在昆明市全面实施,只要符合规定的城镇居民、学生儿童和城市低保人群,在自愿缴纳最高70元参保费用的前提下,均可享受医疗惠民待遇,来年生病时获得最高2万元的医疗保险赔偿。

  更让人惊喜的是,该规定还将持有昆明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囊括在内,缴费标准与城镇居民相同,只要他们自愿足额缴纳医保费用,就可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医疗保障的荫庇,彻底摆脱“有啥别有病”的城市恐惧感。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天屏介绍,此次参保人员的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持《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也可自愿参保,但保费需全额自负。

  年缴70元确保生病无忧

  10月1日施行的《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收费标准予以明确规定:在各级政府补助大部分参保费用情况下,成年人中普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需支付70元;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以及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市管大学生,每人每年只需出10元,即可在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门诊抢救治疗时得到保险补偿。而对于全市各类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用缴费,保费全部由政府承担。

  政府5500万为居民买单

  据了解,昆明市是全国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按照户籍统计,全市应参加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约125万人,其中少年儿童、学生37万多人,成年城镇居民约87万多人。按照筹资比例估算,市政府为此将财政补助5500万。而今年8月的统计数字表明,昆明市共有低保人员82970人,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仅为10060人,其余7万多人均未参加医疗保险。此次政府补贴为低保对象医保“买单”,无疑消除了他们“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而在昆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办理居住证后,也可参与医保,不仅在生病时“省钱又省心”,更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城市“边缘化”的状态。

  “双诊合一”均衡医患资源

  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结合的制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医保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机构。

  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急诊抢救除外),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诊转院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转回定点首诊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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