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在清理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劳动安全和劳动权益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开展"送法到工地"等活动。对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将适当减少或免除服务费用。(通讯员牛华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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