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李先生:我在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7月,公司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但在我提出公司支付上半年销售提成时,公司表示因销售回款尚未到账,故无法支付提成。经过多次协商,公司也没给具体答复。我该怎么办?
纬思劳动维权网 鲁俊峰律师:
销售提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基本工资以外约定的额外奖励性工资,其计发的比例和条件往往通过双方约定或用人单位的惯例来实施。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创造了效益,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销售收入的回款是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以回款未到账为由而拖欠甚至克扣销售提成,变相地转嫁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与劳动者结清工资。
此外,你所在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造成销售回款不能到账的原因,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销售提成。你应立即申请劳动仲裁,以免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来源: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htm/2007-9-12/57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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