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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报名表可证明劳动关系
  2006-3-15     点击数:

  应聘报名表可证明劳动关系 两级法院统一裁判劳动争议案审理标准

  近日,深圳市法院召开了劳动争议仲裁和审判工作沟通协调会,统一了两级法院劳动争议的裁判标准,就有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此举将进一步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就几个劳动者比较关注的问题,记者约请深圳市中级法院民六庭副庭长蔡志满作了解释。

  未签合同被辞退也可能获补偿金

  晶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始至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答:统一标准出台以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进行审查,如符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凭应聘报名表也可证明劳动关系

  晶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打官司时如何举证?

  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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