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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试行仲裁陪审员制度
  2006-1-21     点击数: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表决,同意参照法院的做法,对海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理案件现有模式进行改革,试行劳动争议仲裁陪审员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陪审员实行选聘方式,聘期为3年。经过选聘,有9人当选首批劳动争议仲裁陪审员。这些人分别是人大代表、企业从事劳动工资和人事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和社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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