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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用工单位不得随意裁减灾区在赣就业人员
  2008-6-2 12:00:41   中国交通广播网  点击数:

  为确保地震灾区来赣人员稳定就业,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专门出台规定,对来自灾区的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规定明确有创业愿望的灾区来赣人员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用工单位不得随意裁减灾区在赣就业人员。

  据介绍,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对灾区在赣就业人员组织开展了慰问走访活动,对一些生活困难人员和伤亡人员家属提供必要的救济帮助。

  帮扶一人就业,就帮扶了一个家庭。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对来自地震重灾区、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提供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创业服务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同时,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地震灾区来赣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用工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裁减地震灾区在赣就业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来赣就业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将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并组织引导他们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时表示,劳动保障部门对全省在地震灾区就业人员回乡就业提供帮扶,开展“就业直通车”服务,并在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回乡就业”窗口,提供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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