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4日讯 “五一”期间加班,1日应支付三薪,2日和3日应支付双薪。可是,4日记者从哈市劳动部门获悉,“五一”后却没有人员投诉加班不给工资。针对劳动者有所顾忌心理,劳动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因此开除劳动者将会受到处罚,劳动者无需顾忌。
今年新《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后,对加班工资支付以及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都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为此,劳动部门相关人员在“五一”前预测,今年节后上班可能会出现投诉高峰。但记者从哈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及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12333”劳动保障热线获悉,上班第一天,这方面的投诉仍然为零。而担心因此丢了工作仍是劳动者不去投诉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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