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河南,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将被叫停新项目。河南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防欠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按照《意见》规定,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或转报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暂停补助资金的安排。对拖欠工程款的企业,在拖欠工程款清偿之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新的投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意见》要求,建设部门要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双向担保制度,并重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尤其是对有过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或投资人,实行强制性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继续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覆盖范围。各级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各行业内的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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