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自去年大连市开展劳务公司专项检查以来,大连市7家劳务派遣单位一直没有补齐漏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涉及金额72.61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已经或正在将这些单位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并给予104.84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大连鑫海劳务服务中心等15家单位采取转移办公地点的方式,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检查,目前该单位均被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劳动保障部门已提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予以协助,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处理。
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使用劳务人员的用工单位,不要与这22家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务派遣关系,使用其劳务人员。一经发现用工单位使用劳务用工存在违法问题,将依法追究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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