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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情我不愿劳资双方不签合同谁的错?
  2008-2-29 18:11:49   广州日报  点击数:

  多提案讨论《劳动合同法》

  两会余音

  “两会”期间,多个政协提案涉及《劳动合同法》的讨论;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在《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年将紧紧抓住《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良好契机,着力抓好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民生问题的决策得到落实。

  尽管佛山两会已经徐徐落幕,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佛山企业、普通市民乃至佛山市相关政府部门,对新劳动法和劳资关系的关注与探讨却刚刚进入高潮。

  佛山市政协委员、民盟佛山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邓矢平

  委员建言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个月,我深切地感到实施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但目前情况是劳资双方都有不想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作为资方来讲,他们担心签订合同后,要依法支付工人加班费、要购买社保、要支付辞退补偿金、要保障工人休息时间等,这样大大增加劳动成本,为降低用人成本,资方不愿意签订合同。

  作为劳方的大多数外地人员来讲,由于目前社保金还没有建立跨省(区)转移机制,将来不能够随其本人流动到原籍或者新就业地方,担心即使在用人单位花钱购买了社保金,将来也难于支取获益,倒不如眼前多拿一点工资到手实在。

  建议今年在适当时候,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拉网式的《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大检查,要特别针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劳动职能部门要将检查结果在企业内进行公示,市(区)劳动职能部门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记者随机寻访的20位佛山普通市民中,谈及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想法,几乎人人都有说不完的话。

  市民声音

  乐:企业社会责任遇挑战

  在禅城区石湾某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的陈小姐说,看到自己一些同学朋友因为《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工作面临的种种变数,自己开始很担心也会“步后尘”。“过年前,公司按照新劳动法和我们签了新合同,新签了合同让我工作安心了,部门里也没有一个同事离开。没想到《劳动合同法》成了我们打工者对企业的‘试金石’!”

  愁:上有政策企业下有对策

  正在佛山禅城区人才市场忙于找工作的刘先生说,如今物价涨了,跳槽求职的最关心的是薪酬涨了没有?可参加了多场招聘会现场后却意外地发现,尽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月薪面议”字样,但大部分企业招聘薪资仍是雾里看花,而有的企业,依然耍起了“薪酬为‘底薪+提成’”的“太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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